5月26日下午,“法院的孩子”苗苗家来了几个特殊的客人。
受祥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鸿斌委托,该院,妇委会主任李淑芳、少审庭庭长王梅芳、研究室主任徐咏梅一行三人在六一前夕来到苗苗家,为苗苗送去了节日礼物及4000元生活学习费用。
“法院的阿姨,你们好。”10岁的苗苗羞涩的眼神中透着欣喜与激动。
苗苗是该院在2013年底参与区文明办、妇联、文广新局联合发起的大型公益活动“温暖在身边,关注百名孤残儿童”过程中决定长期资助的孤儿。苗苗是个可怜的孩子,早在苗苗一岁多的时候,其父母相继患病,为给儿子、儿媳看病苗苗的爷爷奶奶花光了积蓄还欠下巨债。儿子儿媳去世后,因为儿子他们患的是传染性疾病,多年来村民怕被传染大多不愿与其家人接触,苗苗在孤独中一天天长大,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有爸爸妈妈的疼爱。
为了圆苗苗的心愿,一年多的时间里,祥符区法院把苗苗认作“法院的孩子”该院除了在物质上资助苗苗外,有的干警还在节假日把苗苗接回自己家中,让其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
“现在苗苗变得活泼了,我和他奶奶觉得日子过得更有劲了。”从开封打工工地赶回来的爷爷激动地说。
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苗苗,李淑芳的眼睛湿润了,她悄悄地从包里拿出200元钱塞到苗苗手里。
“这是阿姨的一点儿心意,你一定要收下,因为你是我们法院的孩子。”李淑芳的举动瞬间温暖了在场所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