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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地起争执 法院悉心来化解

  发布时间:2015-05-06 08:11:27


    翟某是河南省尉氏县的一位本本分分的农民,多年来因为村集体分给自己的2亩多的“口粮田”无法耕种而四处奔走,虽经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多个部门调解,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原来,翟某分得的2亩多耕地位于整个村庄的前面,距离其他村民的宅基地仅隔着7米宽的街道。为了增加额外收益,一些沿路村民便在与翟某耕地相邻的边缘种植了杨树。再加上地理位置特殊,翟某这块“口粮田”很快便成为了村民散养的鸡、羊等家禽觅食的场所,为此翟某与其他村民也产生过不少争执。尤其是在近些年来,本村其他村民紧邻翟某耕地种植的杨树经过十多年的生长,枝叶日渐繁茂,遮挡了阳光,致使翟某种植的农作物大量减产,只得撂荒而外出务工。

    2015年春节前夕,尉氏县人民法院蔡庄人民法庭立案受理了这起侵权纠纷案件。针对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较为激化,诉争利益较小,且皆为一姓族人;本着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和谐的办案精神,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诉讼目的,人民法庭多次组织法官深入双方所在村庄,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几名侵权的村民析法明理。与此同时,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实地进行勘验,制作了详细完善的勘验笔录。截止目前,几家种植杨树的村民陆续砍伐掉了树木,余下的损失赔偿问题经过积极协商,也得以妥善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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