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较为严重,以种种方式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执行标的、失信情节、法律文书编号等内容进行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授权投标、行政审查、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存在高消费等情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371-23806108,158*****
如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执行法院将删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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