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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躲债上黑名单 禁乘飞机“老赖”还款

  发布时间:2014-12-25 11:55:43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也是妇孺皆知的道理。可是就有这么一位“老赖”,明明有钱却欠着不还。殊不知,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了公布失信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老赖”就在外地出差乘飞机返回家中时,被空乘人员拒乘,而主动履行义务。

    2012年8月,刘某国向赵某海借款40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海多次向刘某国催要该笔借款,但是刘某国就是不还。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刘某国辩称该借据不是自己本人书写。在提出司法鉴定后,又不到法院选择鉴定机构,致使鉴定无法进行。2013年9月,杞县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国偿还赵某海借款4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国四处进行躲避,就是不与执行法官照面,打电话不接,到家中找见不着人。针对刘某国刻意赖账,杞县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2月23日,刘某国到海南出差,就在返回途中乘坐飞机时,被空乘人员告知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享受高消费服务,拒绝其乘坐飞机。无奈之下,刘某国只得给承办法官联系,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回到杞县后,刘某国第一时间来到法院,在与申请人当面协商后,签订还款协议,分批次进行偿还。案件解决后,法院也及时将其失信信息在相关系统中进行屏蔽。

    经过机场坐飞机拒乘事件后,刘某国对法官深有感触的说:“以后再也不欠别人账了,被限制高消费真的太不方便,以后一定做诚信守法,踏踏实实做人。 ”

责任编辑:贺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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