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3个月内,开着三轮摩托车,采取撬门别锁、挖墙跳院的方式在夜间深入农家“捉”羊。直到“捉”到第106只羊时,天网恢恢,这俩“灰太狼”在又一次“捉”羊得手后正向“红太狼”卖羊时终于栽了。11月25日,被告人刘某旗、赵某海因盗窃罪分别被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买羊的“红太狼”徐某国、徐某铭也得到应有惩罚。
6月20日凌晨,被告人刘某旗伙同赵某海开着赵某海家的三轮摩托车,来到县城附近一村庄,采取挖墙进院的方式将村民海某家的院墙扒开,把拴在院子里的四只老母羊盗走。趁着夜色,两人将四只山羊装到机动三轮车上拉至邻乡徐某国、徐某铭父子家中,看着又一笔“生意”即将成交,一张张钞票仿佛在几人眼前飘来飘去,顿时双方脸上溢满笑容。可是让“红太狼”和“灰太狼”没有想到的是,半夜起来小解的海某发现自家辛辛苦苦养大的几只山羊从“羊圈”中不翼而飞后,当即报警。同时,喊醒亲友邻居四处寻找线索。按照查获的信息,110出勤民警当即赶往徐某国所在的村庄,将正交易的双方当场抓获。
经讯问,刘某旗、赵某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侦破后,细心的公安民警由此案联系到前一段时间当地多次发生的偷羊事件,经认真询问,两人还对以往所盗窃的14起案件不持异议。1只羊、2只羊、3只羊、、、、、、、好家伙!办案民警一计算,这俩“灰太狼”竟然偷走了106只羊,以当今的羊肉价钱来计算,数额也是比较巨大。经价格评估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106只羊约折价15万元。
这个世道,有偷羊的,就有买羊的。有“灰太狼”,它就有“红太狼”,随着刘某旗、赵某海的招供,负责买羊的徐某国、徐某铭父子也相继刑拘。因为父子俩个明知所购买的山羊可能涉嫌盗窃,在贪图利益面前没有把握住心态,还是进行了购买。
法院经审理后依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赵某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徐某国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徐某铭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