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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举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4-11-26 13:38:15




  11月25日下午,开封中院举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世亮向15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了全市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开封市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玉锋任组长、公检法司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11月25日下午,全市集中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中院圆满结束,詹玉锋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排查摸底的65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理。此次专项行动从近期开始至2015年3月底结束,主要针对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这次行动对公、检、法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作出明确的时限要求。对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法院将有关犯罪线索在11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在12月底前把有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2015年1月底前提起公诉;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判,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2015年3月底前宣判。对需要进行司法拘留但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法院应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于11月底前移交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发现行为人的,应当立即控制并将其送交被控制地拘留所。

  全市法院将深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合作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协作查找、拘留等工作措施固化成制度,在相互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形成“快立、快捕、快审、快结”机制,从而始终保持对“拒执”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全市政法机关还将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拒执案件的查处、办理过程,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依法、公开、公正办案。

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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