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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 建章立制名纪律 狠抓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24 10:37:05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近日,龙亭区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坚持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从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请假制度,规范外出办案,坚持文明执法,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余活动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真正做到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董风艳就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改进全院干警工作作风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敢于担责。全院法官应当严格依法办案,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排除权利、金钱、人情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满足当事人对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权威的渴望。二是要慎于行权。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泊名利,不慕虚荣,从小事入手,洁身自好。三是要以诚待人。法官只有实以处事、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才能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与尊敬,才会忠于真理、求真务实,努力不懈地查明案情,正确的适用法律。四是要严于律己。要深刻的吸取教训,不得懈怠放任,疏于职守。勿打“擦边球”、勿触“高压线”,以人为镜,反观自照,通过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己的幸福家庭,远离腐败,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集聚正能量。只有纪律严明,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上下一心,才能建立一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贺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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