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快报

网上追逃辟蹊径、拒执老赖无处遁

尉氏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4-11-19 09:36:57


    一直以来,“执行难”是困扰全国法院系统执行工作的重大问题,“执行难”引发当事人信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执行难”导致被执行人“老赖”逍遥法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法院判决变成一纸空文,严重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早些年,为了解决执行难,尉氏法院采取了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曝光“老赖”名单等多种执行联动措施,由于基层法院被执行对象的特殊性,效果都不很明显。近几年,尉氏法院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摸索出由法院执行局初步调查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检察批捕起诉、再由法院依法裁判的新路子,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和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们,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敦促他们主动履行案件款。

    今年截至10月份,尉氏法院执行局共移送公安机关“老赖”17人进行网上追逃, 17名“老赖”均陆续在全国各地落网,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全部履行了案件款,仅网上追逃一项措施,就为当事人执行回案件款422.63万元,极大的震慑了“老赖”,起到了“杀一儆百”的良好社会效果,执行难在尉氏法院明显好转,维护了法院的司法权威。

    在2011年第四季度,我院曾决定对3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有两名被执行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网通缉,后两个被执行人落网,都全额履行了案件款。得益于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取得的一些经验,2012年初在时任尉氏法院院长刘世亮的指导和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组成了打击拒执犯罪领导小组,要求承办人移送案件时,先经过领导小组对案件的严格甄别,确保每一案都证据扎实、移送成功,并与尉氏县公安局一同成立了执行局与刑警队联合办公室,建立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机制和公安民警办案的激励机制,确保达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执结一起、威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执行案件大多数为民事案件,因拒执罪的追究,是非常严厉的措施,民事案件的执行向“拒执罪”的转变,需要我们法院执行人员做大量的执行工作,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移送,因此,执行人员前期要调取拒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证据,基本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了,递交领导小组审定移送。比如,2011年9月份我院立案执行的刘某申请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接到要求其履行8万余元的执行通知书后,手机关机外出,躲避法院执行,且下落不明,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也均无所获,到2012年10月,申请人提供信息被执行人张某在上海附近的昆山市打工,并购买了小轿车,执行人员立即到车管所核实情况,经查情况属实,随即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3年1月18日,张某被昆山市公安局抓获,我院会同公安干警赶赴昆山市将张某带回,张某家属筹措案件款,案件结案;另一案,尉氏县某橡胶厂申请执行张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被执行人张某长期躲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30余万元的案件款,我院长期无法执结,2014年3月份,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在西安市购买了商品房,但没有房产证,我院立即赶赴西安调查取证,最终取证证明了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区的120余平方的房子正是张某夫妇出资购买,随即固定证据,返回尉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网上追逃,很快张某在西安市铁路公安处落网,案件款如数履行,申请人对我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案件也执行终结。

    另外,基层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面对的被执行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更有甚者无视法院的执行行为,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情形时有发生,针对此类案件,为维护法院司法权威,我院也绝不姑息,通过调查取证,查明情况,固定证据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同样起到良好的执行效果,同时还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无视国法的嚣张气焰。比如,2012年我院执行黄某申请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依法查封了翟某的位于县城西关中路的没有房产证照的小院及房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房子里居住的人已经不是翟某,我院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房屋翟某私下卖给了李某,固定证据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翟某,很快,翟某就在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落网并被带回,案件款26余万元很快履行。另一案,2014年7月份,崔某申请时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我院依法查封了时某的工业煤用锅炉一台价值3.5万余元,我院第一次上网进行公开拍卖流拍,再次拍卖时,申请人反映锅炉不见了,此时的被执行人也不见了踪影,人间蒸发了一样,我院立即中止了拍卖活动,迅速展开调查,初步查明锅炉系被执行人指使进行了非法处置,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对时某进行网上追逃,10月底,时某投案自首,追回了锅炉款,案件款也如数履行。

    这些案例仅是我院打击拒执犯罪的一个缩影,从 2012年至2014年10月份,我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网上追逃42人,其中,2012年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8人,2013年移送17人,今年已经移送17人,仅因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我院执行干警行程数十万公里,足迹遍布北京、上海、西安、湖南、江苏、新疆、广西、河北、广东、黑龙江、内蒙古等全国的各大城市,为当事人执行回案件款达1160余万元。

    近几年,我院执行局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平台,加之开展的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对部分被执行人网上追逃,犹如一张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遁行,解决了一大批执行疑难案、骨头案和信访案,在近两年的执行工作中,干警们以此为例,对相关被执行人进行宣传、教育和警示,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力都能自动履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执双方矛盾减少。打击拒执犯罪,打出了我院的司法权威,因此,也使我院涉执信访案件逐年呈急速下降趋势,由四年前占全院的80%下降到今年的不足10%。

    破解执行难,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也不是法院一家单打独斗之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拉开了帷幕,为我们法院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治保障,10月底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局以此为契机,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案件的排查工作,要求全局干警将排查出的案件迅速固定证据,凡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借助“两高一部”联合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春风,再大干一场,打出我院的威严、打出法律的神圣,使我院执行工作走向良性循环,让我院的执行不再难。

责任编辑:贺梦然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