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广大干警到市烈士陵园参加全市举办的烈士纪念日活动。干警们身着黑色春秋装制式服装。为表达庄重,未佩戴制式服装配套的红领带。他们心情凝重,表情严肃,怀着对革命烈士无比的崇敬心情,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鞠躬,观看向烈士献花仪式,聆听优美而庄重的革命歌曲,参加参观、瞻仰活动,深切缅怀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
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在首个烈士纪念日,开封中院的广大干警通过此次全市举办的纪念活动,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纷纷表示,要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积极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全面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