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工程承包人郭麦顿与几位农民工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给该院民一庭法官送锦旗表达感谢之情。锦旗上“伸张正义、秉公执法”八个大字格外醒目。
2012年2月,河南省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直属项目部将其承建的兰考县兰农和杰家园部分项目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王某某,并与王某某签订了工程内部承包合同。2012年4月,王某某与郭麦顿签订合同书,由郭麦顿组织农民工施工。按照合同完成工程后,王某某拒付工程劳务费。郭麦顿于是起诉至法院。原审法院判决王某某与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全额给付劳务费。
二被告上诉后,开封中院民一庭在认真查明案情、梳理其中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维护。郭麦顿与施工的农民工心生感谢之情,于是出现前述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