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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闺女

记杞县人民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

  发布时间:2014-07-15 18:28:55


李艳云从1996年进入杞县法院工作,16年来她一直扎根基层,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经她的手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2000余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她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引起申诉、信访或矛盾激化,她以一名党员、一名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实现了对党的无比忠诚,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将心比心,李艳云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辖区20万人民群众的信任与爱戴。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乡镇基层法庭的庭长,李艳云身上所发生的故事再也平凡不过。家长里短,赡养离婚,宅基地边等等,就是这普普通通的民事纠纷却折射出一个朴素真理:人民法官爱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李艳云身上所发生的故事曾温暖着许许多多的人,无论走到那些乡镇、那个村庄,李艳云总能听到“闺女”、“大妹子”、“大姐”这样不绝于耳的亲切称呼。每当此时,一股莫名的暖流就会涌上她的心头,还有啥能比得上与群众心贴心、心连心、心暖心更令人感到幸福的事儿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在了解到李艳云及她所带领的女子法庭的感人事迹后,曾先后四次作出批示:“李艳云和她领导的女子法庭,充分展示了女法官的耐心和柔情,民事调解效果好,其实质体现的是人民法官对人民的爱、大爱。”“法律是严肃的,司法也是有情的。杞县法院女子法庭,把法官的情和义送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我们这样一点一点做,司法公信力一定会一步一步提升。”“事情虽小,意义深远。杞县女子法庭的工作经验要好好总结。”“杞县法院的李艳云法官,很普通,都在基层,都在为普通群众化解矛盾、主持公道的司法实践中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她们都是令人尊敬的人民法官。”

“像法庭这么好的闺女,上哪找啊!”

2008年11月,杞县法院成立开封市法院系统首家女子法庭——五里河女子法庭。初衷是,充分利用女同志特有的细心、耐心和爱心,全力打造一张新时期民调工作的“新名片”。经过层层选拔,李艳云等4名女同志,被推到了女子法庭的前沿阵地。

法庭下辖三个乡镇,20万人口,纠纷多、成因复杂。在女子法庭挂牌成立前,不少同事都为几个女同志悄悄捏了一把汗;也有群众表示,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怎么能处理这么多纠纷?重压之下的李艳云没有退缩,娇弱的身体迸发出惊人的能量。上任伊始,她便一鼓作气,调解了一起非常棘手的邻里纠纷。至今,辖区还广为流传着法官为群众“拉板车”的故事。

在孙铁成诉孙铁柱相邻权侵权纠纷一案中,两家东西相邻,原告的诉求很简单,要求被告将位于自己东屋后、被告院内的一条南北走向的土沟填平,并赔偿自己房屋损失1万元。在送达诉讼文书时,李艳云敏锐的感觉到两个邻居不像是在打官司,倒像是在斗气。通过走访村内群众及村干部,法官了解到双方因为宅基地纠纷积怨颇深,两家之间还打过两次架,有人住院,有人被拘。这样的案件,如果不能从源头上真正化解矛盾,案件的最终走向只能是上诉、信访,将两家人拖入到无休止的诉讼中去,还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矛盾激化。

受理此案后,李艳云多次奔波于原、被告家中,对双方进行调解,认真帮他们核算诉讼成本,告诉他们诉讼道路的艰辛和种种不容易。面对原告,她娓娓讲述着“三尺巷”的故事,讲为人处世宽容之美。面对被告,她又讲远亲不如近邻,讲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在李艳云苦口婆心下,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有了些许松动,都有了想调解解决纠纷的意向。一次、两次、三次……在长达13次的奔波之后,原、被告双方终于在那年的腊月二十三的傍晚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赔偿请求,被告同意将沟填平。协议达成那一刻,村内不少人家已经传来阵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这时李艳云才想起今天是农历的祭灶。

为防止当事人反悔,次日一大早,李艳云又趁热打铁,冒着严寒来到孙洼村,现场监督双方履行调解协议。因为矛盾由来已久,双方尽管达成协议,但是一时之间还拉不下面子,都不愿主动出面将沟填平。看到这,李艳云不等不靠,主动到老乡家借来干农活的板车,拿上铁锹,戴上板车袢带,到村子周边的废弃坑塘里拉土。由于长时间没有从事过农活,几位女同志干得十分吃力。

看着寒风中满头大汗拉土填沟的女法官,村干部、在场群众及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感动,纷纷上前帮忙。临近中午时分,这条长期困绕两家的“鸿沟”在一车车黄土面前被彻底填平,法官用一腔真情化解了这起“缠手”的邻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时在场的不少上了年纪的老人都说:“像法庭这样好的闺女,上哪找啊!”

“妞,法庭的闺女对俺比亲闺女都亲!”

作为一名法官,李艳云常对庭里的姐妹说,老俗话说得好,屈死不告状,饿死不做贼,很多群众也只有在遇到天大的困难,受到了承受不了的委屈时,才会来到我们法院求助。他们是带着对法院的无比期待和信任走进法庭的,作为法官,只有把群众的事儿放在心上,与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处处为群众着想,能用心办案,用感情温暖群众,也最终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爱戴和拥护。

家住五里河镇的江金枝老人咋也忘不了法官李艳云,正是由于法官的不懈调解,使得她和孩子们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一次次面对登门回访的几个法官闺女,她都泪流满面:“闺女,这半年你都来看俺三次了,每次来还带着恁多礼(礼品),俺承受不起啊!这几天你大爷(江金枝的老伴赵传新)走了(去世),俺死的心都有。可是今天听了闺女的宽慰,俺想开了,凡是还是要多往好处想,今后的路还长着呢,法庭的闺女对俺真的比亲闺女都亲!”
这起温馨而又感人的场景还是源于去年一起普通的赡养案件。2012年2月,江金芝夫妇因赡养问题来到法庭求助,要状告儿子的不孝。经过耐心询问,李艳云方知老俩口的三个儿子赵朋、赵林、赵杰在与爹娘达成赡养协议后又因家庭琐事产生分歧,再也不愿履行已经达成的协议。而此刻,江金枝的老伴赵传新常年身患脑血栓,卧床不起。江金枝老人也是体弱多病,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生活来源,一时之间老俩口的生活陷入困境。
立案当天,李艳云就带着书记员来到原告家中,当她看到躺在病床上的赵传新那紧一阵慢一阵的痛苦呻吟声,再看看拄着拐杖满头白发的江金枝老人那充满期盼的眼神时,一股莫名的酸楚顿时涌上她的心头。

面对两位老人,李艳云深情的说:“大爷、大娘,您二老放心,我会尽快给您二老解决生活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我就在大爷的床头前开庭。今儿个您二老哪也别去,情在家等着啦,我不会让您再多跑一步”。

此后,她每天一大早就来到村内,一次次到三被告家,一家一家的耐心做工作。第六天,还没等她来到村里,老三赵杰就主动把赡养费送到母亲手中。第九天,老大赵朋也把赡养费给了老母亲。可是老二赵林那儿却没有丝毫松动,因为赵林不善言谈,每次来到赵林家,赵林的妻子就不停的数落着公公婆婆不给其带孩子、分家不公、偏心眼等种种不是,还哭哭啼啼,扬言如果让他们拿赡养费,他们两口子就去县里离婚,非把赵家整零散不可。

看着年龄和自己相差无几的赵妻,李艳云语重心长地说:“大姐,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是子女对父母孝心的表白。常言说,丝丝白发儿女债,不养儿不知报娘恩。现在你们也做了父母,也养了儿女,如果不知道知恩回报,你公公婆婆的今天也许就是你们俩口子的明天。一个对父母都不孝顺的人怎么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这起案件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就在你村村小学内公开开庭审理,让你们的街坊邻居、老少爷们包括你们的子女也都来听听你们的家务事,给你们评评理,你看咋样?”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语深深打动了赵林夫妇,两口子惭愧地说:“大妹子,想想你说的那些话,以前我们做的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今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不能再让你为俺的家务事操心了”。

在立案后的第十九天,赵林夫妇主动来到法庭,把1200元赡养费交到李艳云手中,这起困扰母子、婆媳多年的赡养案件在李艳云和风细雨的调解之下,终于圆满结束。

作为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就是这样用自己的不懈努力,来悉心修复已产生裂痕的亲情、友情、乡情、邻里情,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人常说,将心比心,老百姓也把李艳云当成自己的亲人。

“闺女,你一定要来俺的新房看看! ”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在裴村店乡潘效峰老人的心中咋也忘不了李艳云。正是由于李艳云的耐心调解,使得老潘的新房得以顺利动工。如今,一栋崭新气派的楼房矗立在村头,老潘一家在里面幸福的生活。其实在今年年初,对于老潘来说,内心的滋味可不是这。
那天一大早,潘效峰老人就来到法庭。一进门他就一个劲的嚷嚷着说:“政府颁发给我的宅基证还管不管用?他们硬说不合法,不让我盖房,还要告我,撤我的证。我当过兵,一辈子都听党的话,我想让党的法官给我一个公断,看看天底下到底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看着老潘激动的样子,李艳云赶紧将他让到沙发上坐下,并倒杯热水给他,口气十分亲切的说:“老同志别急,有啥事慢慢说,咱法院就是说理的地方,有啥委屈尽管说”。
通过一番了解,李艳云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老潘叫潘效峰,是名伤残退伍军人。他在自己村子的村头有块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也为其颁发了宅基证,今年2月份,老潘备了砖头、沙子、水泥等建筑材料,打好地基,准备在该宅基地上建房。让他一家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举动却遭到了周围邻居的百般阻挠。经村、乡干部多次调解未果,无奈老潘才在别人的指引下到法庭起诉。要求众多乡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了解案情后,李艳云考虑如果案件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七个被告可能会另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老潘的土地证,双方将进入漫长的官司诉讼中去,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还可能会引起矛盾激化,甚至上访。判决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所以她决定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老潘和周围邻居的土地纠纷。该庭所开展的诉前调解,成功解决了多起土地纠纷,这种解决纠纷的方法虽然需要与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还要法官做大量的调解工作,但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能及时有效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遏制信访案件的发生,社会效果很好。
次日,李艳云带着书记员来到该乡党委书记的办公室,详细介绍了老潘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的情况,以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配合与支持。了解情况后,乡干部及土管、司法、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积极参与调解。在乡、村两级干部的积极配合下,李艳云通过实地勘察,走访周围群众,深入到七被告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一个星期的时间,最终使该纠纷调解解决。
至今李艳云还记得那天早上,天刚亮,手机就“叮铃铃”响了起来。话一接通,老潘就欣喜的说:“闺女,俺家的楼房盖好了,谢谢你为俺操心了。我没花一分钱,这么快你就把我家的事解决了,等新房收拾好了,我想在新房里摆上一摊,请请法庭的几个闺女到俺家里来做客”。听着老潘那感激的话语,李艳云的眼睛顿时湿润了。此刻,她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付出之后的幸福,啥叫幸福。

“闺女,能多看你两眼俺心里才踏实!"

从女子法庭挂牌成立第一天起,作为首任庭长的李艳云就响亮的提出“尽最大限度方便辖区群众,法官能多走一步、就让群众少走一步”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便民服务活动,从根源上化解社会矛盾,用真情温暖辖区百姓,构筑社会和谐。

在审理邢口镇一起赡养案件中,75岁的杨老汉怎么也忘不了李艳云及女子法庭的法官。至今,杨老汉每次路过法庭,都会拐弯“串串门”,看看帮他解决问题的“法官闺女”。

杨老汉膝下5个孩子,老二杨亭因为疑心父母分家不公,不愿赡养老人。在别人指点下,老汉来到法庭求助。立案后,李艳云多次前往村内了解情况,做调解工作,都是无功而返。

就在案件开庭的前一天,李艳云的父亲因病重住进了开封市淮河医院,需要手术治疗。家中的哥、姐等亲人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前去陪护,尽一份做儿女的孝心。作为女儿的李艳云满脑子牵挂的都是父亲的病情,怎么也静不下心。可是开庭日期已经在几天前发出,如果更改必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何况是赡养案件啊!看着李艳云作难的样子,庭内其她姐妹就对她说:“李庭长,你请天假吧,案件我们替你审,工作本来就忙,陪老人的机会不多。”看着姐妹们关切的目光,李艳云思虑再三,坚定的说:“案情我熟悉,还是我来吧!争取再调调,那么大岁数的老人,不能再让他折腾了。我给我爹通过电话了,我爹对我我的工作很理解。我可能不是一个称职的女儿,但是我要做一个称职的法官!”

就在法官讨论案情时,杨老汉竟然从家中蹒跚着来到法庭。在李艳云办公室,他小心翼翼的问:“闺女,俺的事明儿个能解决吗?俺的官司能打赢吗?”看着老汉满头的白发,李艳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作为一个法官,又怎么能让老人对法院失去信心呢?

第二天的庭审是在老汉家中进行,因为细心的法官考虑的是如何方便老人。庭审中,李艳云动情的对被告说:“作为一个人,应该将孝道放在第一位。一个不讲孝道的人是永远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只有不是的儿女。父母就是千错万错,做儿女的也不能对父母斤斤计较。赡养费不管多少,都是儿女对父母爱心的回报,是儿女孝心的表白!”

在李艳云动情的话语下,被告羞愧的低下了头。最终的结果是达成调解协议,父子之间的心结得已彻底解开。被告同意每月给付父亲赡养费,老汉同意撤诉。

“咋也没有想到法庭的闺女这么不要命!”

在乡镇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以离婚、债务、伤害等案件居多。在农村地区,由于家族意识比较浓厚,村民打起官司来往往要请来很多亲友助威。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发生集体械斗和流血事件,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痛苦。

五里河镇青年张某与妻子王某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久而久之造成感情破裂。女方一气之下带着娘家人到张家打闹,双方积怨越来越深。张某于2009年6月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立案后,李艳云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规劝他们重归于好,但因矛盾大、积怨深,双方都丝毫不作让步,她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开庭那天早晨,李艳云刚到法庭门口,就看到大门外围了很多人。原来男方亲属来了几十人,还开了多辆奔马车和汽车,想要把女方强行带回。张某的几个嫂子已经架着王某往汽车上抬,王某则大哭大闹,一个劲往车下蹦,眼看就有可能发生流血冲突。看到司机发动汽车要走,李艳云没有等车停稳,就一个箭步跳下来,伸手死死抓住车门把手不放,并大声说:“不能走!你们这样做事是违法的。有话好好说,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双方之间毕竟亲戚一场,难道连起码的文明道德都不懂吗?”看着李艳云一副不要命的样子,司机将车熄了火。原本乱哄哄的场面也顿时变得一片寂静,没有了喧哗,没有了争吵,那么多双眼睛全部都在盯着李艳云。这一幕,连在场的群众都无不动容。在现场旁观的群众纷纷说:“见过不要命的,还从来没有见过向法庭这几位闺女这样不要命的,佩服!佩服!”

说实话,当纠纷平息后,李艳云还是出了一身冷汗,想想都有点后怕。如果司机不顾一起开车硬走,想想一个弱女子挡得住吗?后来,在李艳云耐心劝说下,原被告双方和好如初,原告撤诉,夫妻之间破镜重圆。

“摊上这样的好闺女,是俺老百姓的福分啊!”

安某系杞县裴村店乡李岗村人,2012年介绍同村安某某一起到外地参加传销组织。其间,安某某损失3000元,安某某找安某要求赔偿,对方避而不见。去年6月,安某某一时冲动,直接把安某刚刚收获的10000多斤大蒜拉回家里。

因担心对方将大蒜变卖,安某就请自己80多岁的老父亲每天晚上睡在安某某的家门口“站岗”。而安某某也担心对方半夜到自己家里拉走大蒜,请自己90岁的老母亲晚上睡在大蒜旁“值班”。双方较上劲后,不仅村干部调停没用,而且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未有起色。

随着天气的变化,眼看万把斤大蒜要发芽,越来越不值钱,双方矛盾也越来越加剧。了解案情后,杞县五里河法庭庭长李艳云立即到双方家里做调解工作。“你讲的道理俺都懂,但只要安某不赔我钱,大蒜就甭想拉走。”安某某丝毫不愿让步。调解未到火候,李艳云遂决定次日邀请村干部、安某的邻居一起上门再调解。

调解到中午,骄阳似火,女法官们的汗水已浸透衣背。双方都有些不忍心,事情也明显有了转机。法官趁热打铁,抓住双方的心理,大打“亲情牌”,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安某给付5000元补偿,安某某将大蒜送回。
案件结束后,安某某的老母亲感激的说:“李庭长,摊上恁这样的好闺女,是俺老百姓的福分啊!”
因工作成绩突出,李艳云先后被河南省、开封市妇联评为:“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并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开封市委评为首届“平安开封”十大人物之一,开封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开封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政法干警下基层先进个人、市十佳政法干警,被开封市中院授予“调解能手”、“优秀法官”称号,被杞县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干警”。五里河女子法庭被开封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年被开封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2年6月29日,她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全省百名创先争优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在河南省人民会堂接受省委领导的亲切接见和表彰。今年6月,李艳云被河南省委组织部授予最美基层党员干警荣誉称号,被开封市委纪委、市委组织部授予全市清廉榜样荣誉称号。2013年10月,光荣当选为全国妇代会代表。2014年7月,被开封市委授予学习焦裕禄式好干部荣誉称号。

作为一个女同志,李艳云内心细腻,她常对庭里同志说“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喊十句口号,不如做一件实事。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不能轻易承诺,而一旦作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实现。” 凭着一颗对农民群众的爱心、对法律的公心,李艳云和她的姐妹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的人文关怀,践行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用一颗颗真诚的心塑造了新事情人民法官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用真情温暖着辖区百姓,构筑社会和谐,为辖区群众撑起一片湛湛而和谐的蓝天!

责任编辑:w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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