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县人民法院的领导你们好,你们院曹自强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集中体现的作为一名优秀法官的风采.....”7月7日,一大清早,院长李鸿斌收到了一封来自驻马店的感谢信。
写感谢信的是一位离婚案件的被告。原告刘某以与现在平顶山工作的妻子孙某没有共同语言,长期分居为由起诉离婚。范村人民法庭庭长曹自强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被告方为女方,如果像一般案件那样到当事人家中送达起诉状的话,在比较封建落后的农村,势必给被告造成不好的影响。于是曹庭长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被告。经过必要的调解以及法定的诉讼程序,最终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在送达裁判文书时,考虑到被告孙某在外地工作,回开封一趟不容易,如果邮寄送达孙某的工作单位又怕在影响不好,恰好曹自强法官有一案件出差路过平顶山,于是就问清被告住处,亲自将裁判文书送到孙某手中。 正是这一系列贴心的考虑和行为让孙某感到了司法的温暖,孙某怀着感激的心,写下了这封寄给开封县法院领导的感谢信,以此来颂扬曹法官的亲民情怀。于是就出现了开头李鸿斌院长收到感谢信的一幕。
“围绕民生问题,重点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纠纷。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赡养扶助等关系百姓生计的纠纷案件的审理。” 这是李鸿斌对从事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要求。基层法庭的法官是最接近人民群众生活,这就要求我们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注重细节,因为细小的行动中展现出的“执法为民”情怀,是最温暖人心的点,正是0靠这些小的关怀垒砌起“司法文明、司法为民”的大面,最终筑成百姓对司法的信任之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