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保密办公室主任李书明为组长的公务用枪检查组对开封中院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兰考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金明区人民法院梁苑法庭进行了安全检查。开封中院院长谷昌豪、副院长许新启、常风臣陪同检查座谈。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开封中院关于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情况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开封中院枪弹管理使用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然后实地查看枪弹库,查阅各项规章制度及枪支管理台账,检查组就枪弹如何科学有效管理、使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检查组认为开封中院对枪支管理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可行、制度健全、安全有序,特别是在此次大检查活动中行动迅速,及时安排部署,摸清底数,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体现开封中院对枪支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开封中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枪支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严格使用,确保枪支安全。谷昌豪院长表示将认真落实检查组指示精神,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枪支,坚决防止涉枪安全事故发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把上级工作要求认识到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