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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私奔遭敲诈 花钱消灾壑难平

  发布时间:2014-05-20 14:43:21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在农村留下的大多是妇女儿童,家住开封县八里湾镇的张某趁丈夫外出打工之际,不甘寂寞与本村村民李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可是当她想终止这种让人不齿的关系时,噩梦却悄然来临。

    2012年,李某看到张某的丈夫外出打工,家里时常只有张某一人时,就找各种理由接近张某,禁不住李某的软磨硬泡,张某不久便委身于李某。在两人偷情期间,张某曾答应李某:如果李某与其妻离婚,她将与其私奔。李某回家后多次殴打其妻子,致使其妻朱某离家出走。后张某以其儿子该结婚为由反悔,不同意与李某私奔,李某便以“吆喝张某,让张某在全村丢人,让张某儿子结不成婚”为由相威胁,于2013年9月17日向张某夫妇索要人民币4500元,并答应以后不再与张某来往;2013年12月19日,李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再次索要10000元,并写下不再和张某来往的保证;两次得手的李某继续以同样的理由纠缠张某夫妇,无奈之下,张某的丈夫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4年4月23日,开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贺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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