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符天魁、韩中州、杨克连、李俊丽等人代表河南某网业有限公司全体诉讼维权职工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民一庭法官赠送一面锦旗。锦旗上印有16个烫金大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彰显法律正义公平”,表达了当事人的心声和感谢之情。
符天魁等42人系河南某网业有限公司职工,这些职工中有的待岗、有的内退。该网业有限公司每月给待岗和内退职工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养老保险费。2009年1月该网业有限公司与河南另一网业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经营并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保证现下岗、内退人员的待遇不变。但自2008年7月该网业有限公司开始出现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现象,自2012年7月起,该网业有限公司不再给职工发放生活费。于是包括符天魁等42人在内的部分职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两个网业有限公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及发放生活费。劳动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不服又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一批劳动争议案件从仲裁到一审,从一审上诉至二审历时一年多,一审判决结果当事人不满意,导致职工情绪较大,涉案网业公司对法院工作又不配合,案件很是棘手,处理不好有可能引起群体上访事件。开封中院民事审判主管副院长李佩生对该批案件非常重视,在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后,提出要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缓解当时人的情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佩生不断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深切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王有奎庭长亲自接待职工,和他们谈案件,拉家常,了解了待岗、内退职工生活的不易,真正做到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认真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随后,王有奎庭长和承办法官一起到该网业有限公司做调解工作,讲法律、讲道理、讲情理。案件承办法官张燕喃、葛瑞萍、李翠莲多次接待职工代表,给职工做调解工作。在李佩生、王有奎及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根据42个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了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中7个案件撤诉、34个案件调解、1个判决,得到了满意的效果。
开封中院民一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在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