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院首次将近三年交各中院化解的向省院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的审查办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要求各中院配合清积且分流办理,办结率达到80%以上,对调卷工作继续考核。同时,根据院党组决定,2013年4月立案一庭的工作职责由负责立案变更为负责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及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办理,至6月份人员调整结束后,全庭共8人,均龄49岁。面对办案力量弱,工作任务重的情况,立案一庭在主管领导的重视下,采取多种措施,团结协作,共克难题,确保考核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加大与省院的配合力度,为省院抽调法官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对于抽调法官办理的纳入对中院考核的案件,坚持优先调卷,及时转递的做法。二是加大分流案件的办理力度,推行审判人员全员办案。凡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无论年龄、无论职级和职务均积极承办案件,内勤主动做好辅助,全庭分工负责,目标一致,成效显著。三是加大案件的督办力度。建立审限书面提示制度、个人结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审限倒计时提示制度等,为完成考核任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年度工作中涌现出多名先进人物。省院抽调法官杞县法院潘明伟,因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受到省院表彰。本庭法官韩玉安半年结案31件,居全庭之首。全庭人员共同努力,成功化解了开封某学校与朱某某等六人的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使这起历时四年,当事人向省院省院申请再审已达两年之久的案件顺利画上句号。同时,坚持及时准确的调送卷原则,确保省院调取的每一个案件卷宗都提前送到。
经全庭人员共同努力,全年审结案件108件,考核案件办结率达百分之百,审查结案率及调卷工作均取得满分的成绩,为实现院党组提出的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作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