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是保证党的生存和发展的最根本因素。当前,党中央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也是新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我认为要真正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一定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变化,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疾苦,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呼声,全面掌握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福祉,公正司法,廉洁办案。
一、提升综合素质,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有理想、有信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期法官队伍。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党强大的政治优势,是我们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和人民群众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作为人民法院,一定要从理想信念抓起,正本清源,贯穿始终,使每一位法官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活动真正收到实效。通过对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可以整治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深恶痛绝、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不良之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我们通过举办专题教育辅导、开展廉洁勤政教育、接受革命传统洗礼等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要加强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强化对法官的专业素质培养,提高司法工作水平,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使全体法官真正认识到,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方能夯实廉洁从政的根基,筑牢防变的道德底线,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最终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工作中,我院党组根据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转变工作作风活动,通过学先进,树榜样,找差距,谋进步,提升法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爱岗敬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把工作当事业干,把群众当亲人看,着力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及司法作风等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永葆队伍纯洁。坚持司法为民,强化巡回审判,彰显司法便民利民。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到群众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群众身边。9月份,高阳法庭将一起赡养案件搬到苏木乡高庄村,160多名群众参加庭审。既方面了当事人诉讼,又对参加庭审的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深受群众的欢迎及好评。该消息先后被《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开封日报》等媒体报道,效果较好。
二、保持廉洁操守,营造一个不碰红线、不触底线、率先垂范、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要真正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法官的廉洁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全体干警要规范言行举止,注重现代司法礼仪,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办案让人满意,做人让人敬佩”。增强廉洁意识,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金钱的诱惑和美色的考验。要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做到廉洁自律,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要洁身自好,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小事做起,严于律己,一身正气,以实际行动做清正廉洁的模范。要严守党纪国法,在工作、生活、社交等方面始终做到慎微、慎欲、慎行、慎独,在塑造自身良好形象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执法才能赢得人心”,如果法官在工作中做不到清正廉洁,将会严重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法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
我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岗双责。每年年初一把手都与主管副职、主管副职与中层负责人、中层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名干警都要向纪检监察部门写出《廉政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狠抓个别干警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的“冷、横、硬、推”等问题。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干警及家属发送廉政格言,设计50块廉政版面,设立廉政文化长廊,让干警在欣赏美的同时又得到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使每一位干警能够时时刻刻牢记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真正做到慎权、慎微、慎欲、慎独。进一步建立健全干警八小时之外的自律、自警、自查的约束机制,倡导大家少喝一次酒,多读一本书、少靠近牌桌、多参加文体活动,培养干警积极向上的高尚情操。
今年6月,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同志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最美基层党员,受到《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12家省级主流新闻媒体联合采访。7月,她在全市97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评为为5名勤廉榜样之一,同时荣获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荣誉称号。她的感人事迹分别被《人民法院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整版刊发,先后4次受到省高院张立勇院长亲笔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学习。10月,李艳云同志当选为第十一次全国妇代会代表,赴京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可以说,李艳云同志是杞县法院全体干警的骄傲,是我们杞县的骄傲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方略,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当前,杞县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法治杞县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审判机关,在工作中,我院鼓励干警开展走访企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实实在在走基层,认认真真听意见,踏踏实实搞调研,彻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走访企业活动,每个院领导及办案法官要联系一家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使办案法官与企业负责人直面交谈,直面沟通,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企业所需、所惑、所想,帮助企业切切实实解决问题。针对杞县是全国闻名的大蒜之乡,我院连续三年精心组织民事审判法官开展送法到基层、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印制合同方面的宣传资料到全县数十个大蒜交易市场,为蒜农、蒜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送法律知识,赠法律书籍,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全县数十所中小学校数万名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预防行政纠纷发生,我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定期对行政机关进行走访,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走访行政机关30多家,对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的单位进行业务培训3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5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2条,为行政机关切切实实解决在执法工作中所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为依法、公正、快捷、高效征收社会抚养费,我院还与县计生部门联合成立计划生育巡回法庭,抽出精干力量,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认真清理执行积案,我院高度重视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活动,就如何开展好该项工作多次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取得强有力的支持。还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对涉及民生、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采取强硬措施对那些长期赖账不还的被执行人给予严厉打击,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高压态势,全力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
四、围绕工作目标,实现公平正义、安居乐业、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工作中,作为一名法官,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和感恩之情,坚定立场,把权力用在加快发展、推进事业上,用在为民谋利、造福群众上。要做光明磊落之人,诚实厚道之人,与人为善之人,谦虚谨慎之人,自警自省之人。要立足现实,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牢牢把握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坚守司法良知,恪守司法道德,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弘扬法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真正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带着了解民情、摸准实情的真心,带着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诚心,眼睛向下看,脚步朝下走,到基层去,到实践中去,到人民群众中去,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这也是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法官只有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问题,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上门问诊”,才能真正获得原汁原味的第一手资料,收集到最真实的民情民意。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愿望和诉求,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面“镜子”。只有心挨得近,情才会交得深,问题才会找得准。法官离人民群众越近,对人民群众越尊重、越信任,人民群众也就越愿意讲真话、吐真言、谈问题、提意见,这样“沉”出来的良言良策,更有利于我们把自身问题摸透、把人民群众需求了解得更透。拓宽司法救助范围,高度关注群众疾苦,真情体恤群众诉讼艰难。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具体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共对96起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25万余元,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司法关爱和司法温暖。
要真正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心“忧”群众,胸怀苍生。要哀民生之多艰,念百姓之安危。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司法诉讼,从审判机关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感受到公正,沐浴到温暖。要切实关注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切身利益,为群众谋福利,将群众从诉讼困境和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下大力气,花大功夫,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将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落到实处。要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优先解决农民工维权、涉农等方面案件,增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要俯下身子,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群众家中,与群众促膝谈心,与群众心贴心交流,同群众零距离接触,及时了解其内心诉求。对涉及老、弱、病、残的群众要登门立案、巡回审判,到群众最困难、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