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刑15年,儿子自尊心受挫,离家出走,女儿未成年辍学外出打工,一家人度日艰难,12月7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王某诉服刑人员赵某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王某与赵某离婚,一双儿女由王某自行抚养。
赵某与王某于1996年1月9日登记结婚,虽然家中并不富裕,但是小日子也过的有滋有味,二人婚后分别于1998年3月14日、2002年2月16日生育一女一子。面对贫困的家境,赵某没有选择用脚踏实地的工作来改善夹生的生活,而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12年5月29日,赵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刑入狱,在漫长的刑期中,赵某与王某的感情彻底破裂了,昔日的幸福家庭最终分崩离析,年幼的儿子因不堪忍受同学说自己是罪犯的儿子,两次离家出走;因为失去的家中的经济支柱,年仅十五岁的女儿不得不辍学去打工以贴补家用。在庭审中,听到这些情况的被告赵某痛苦万分,泣不成声,同意与原告王某离婚,请求王某好好照顾两个孩子,嘱咐王某遇到合适的人要再嫁,并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补偿亏欠子女的亲情,报答妻子的恩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赵某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同时被告亦同意离婚,故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解除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的婚姻关系,婚生子女皆由原告王某自行抚养,直至子女十八周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