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驾驶机动三轮车卖菜归来途中,车子被人轻轻蹭一下,双方争吵几句后走人,然后菜农发现车上的钱竟然丢了。11月5日,开封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道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6月11日,被告人李道强伙同路金欠、李双月(二人已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分成两辆摩托车到开封县范村乡郑民高速北边,碰见驾驶机动三轮车卖菜回来的张华、武敏夫妇。路金欠在旁边望风,李双月以其所骑摩托车被轻蹭一下为由,与张华、武敏争吵。路、李二人吸引张华、武敏夫妇的注意力后,李道强乘机将张、武夫妇车上驾驶室包内8500元现金盗走,赃款三人平分。案发后,被告人李道强将全部损失8500元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道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偶犯、初犯,投案自首、退还失主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