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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不吃窝边草 盗窃女友也获刑

  发布时间:2013-10-25 09:56:57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对于好吃懒做的张雪亮来说,却费尽心机将盗窃之手伸向同居数年的女友刘晓丽,最终将自己“送”进监狱。10月24日,杞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雪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说起来受害人刘晓丽也是一个苦命女子,前夫赵继星于2009年因病去世,撇下两个孩子孤儿寡母相依为命。2010年春节,同村村民赵流海将家住安徽某地的内弟张雪亮介绍给刘晓丽。相处一段时间后,作为“半路夫妻”的两人也是相处融洽,张雪亮就登门入赘,当上了上门“女婿”。此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时间不长,张雪亮好吃懒做的人品就流露出来,渐渐不被刘晓丽前夫家人所喜。因为刘晓丽踏实能干,每天外出跟着村建筑队外出干活,也积累了一点血汗钱。刘晓丽对张雪亮并不放心,就将平时所挣的工钱分别缝进被子、棉袄、棉裤等衣被中,而后锁进家中的柜子中。

    今年正月十七,刘晓丽象往常一样外出干活,却不料同居男友张雪亮竟趁此机会在家中翻箱倒柜,意外在一个书本里发现柜子里的钥匙,于是张雪亮就将刘晓丽辛苦积攒的30000块钱拿走,后又将柜子锁上。因怕人发现,张雪亮将所盗取的钱用食品袋子包住,埋在院内厕所粪池旁边的土里。正月十八一早,张雪亮趁刘晓丽再次出去干活,把自己的新衣服收拾起来打包,带着所盗窃钱财回到老家安徽,埋在老家厨房立的豆秸里。后来,又把钱给其父亲张某。

    案发后,被告人张雪亮的父亲张某将30000元钱交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将该款退还给受害人刘晓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雪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刘晓丽个人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雪亮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雪亮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宣告缓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案件评析: 在本案中,虽然被告人张雪亮和受害人刘晓丽是男女朋友关系,且在一起生活。但双方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其中一方的财产属于单方所有,并不是共同所有。张雪亮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即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刘晓丽30000元钱的故意,客观上以秘密窃取的方法(趁受害人刘晓丽外出不在家实施盗窃行为)拿走受害人缝在衣被中的30000元钱。无论是从客观方面还是从主观方面来看,张雪亮就是想占有这笔钱,不能否定他犯罪的故意。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于张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采用了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因此,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责任编辑: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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