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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女法官李艳云当选为全国妇代会代表

  发布时间:2013-10-22 14:49:00


    10月22日,从省市妇联获悉,杞县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当选为本届全国妇代会代表,赴京参加将于本月25日~31日召开的全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据了解,开封市当选为全国妇代会代表的,总人数为2人。届时,她们将和来自全国各地的1500余名各族各界妇女代表一起,相聚北京,共商妇女发展大计。

    李艳云同志,从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长期扎根基层,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经她的手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2000余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她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引起申诉、信访或矛盾激化,以一名党员、一名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实现对党的无比忠诚,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将心比心,李艳云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辖区20万人民群众的信任与爱戴。

     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被省、市妇联评为:“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两次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并授予“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市委评为首届“平安开封”十大人物,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去年6月,被省委授予创先争优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在省人民会堂接受省委领导的亲切接见和表彰。今年6月,她被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授予全市勤廉榜样荣誉称号,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寻找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最美基层党员干部荣誉称号。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曾先后四次对李艳云事迹作出批示。

    李艳云表示,她将正确行使全省妇女赋予的代表权利,最大限度地把基层妇女同胞的意见建议反馈上去,并及时将大会的盛况和精神传达给妇女姐妹,最终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责任编辑: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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