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日报:顺河法院从重从快审判“两抢一盗”案件
作者:开封日报记者 李占军 发布时间:2008-03-12 11:00:01
记者李占军报道 多次骑着摩托车、手持钢管沿街抢劫金项链、手提包、手机的李卫山,3月10日被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这是该法院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一个典型案例。
在专项斗争中,该法院把打击重点对准街头“两抢”、“入室抢劫、盗窃”等犯罪,起诉当日立案,当日送达法律文书,并从快从重审理判处,保持了威慑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斗争以来,该法院已审结26起“两抢一盗”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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