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开封县法院主管执行局的魏国成副院长和执行局的几名同志又一次来到申请人贾某某家中,把九千余元的执行款送到了贾某某的病床前,执行法官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给贾某某送执行款了。
2003年5月的一天,贾某某在一工地工作时被从楼上掉下的水泥过梁砸中腰下部,导致瘫痪在床。后贾某某将承建公司袁楼建筑公司、承包人邱某某、徐某某、转包人毛某某告上法庭。经开封县法院2004年、2009年两次判决被告人邱某某、徐某某赔偿原告贾某某197998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到了执行环节,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贾某某牵挂着该院执行局每一名干警的心,只要是执行款到位,干警们第一时间便把执行款送到贾某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