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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减刑假释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08-16 08:28:56



培训会场


刘卫副院长讲话


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和公开,提高人民陪审员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司法能力,8月15日,开封中院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减刑假释业务培训班,2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陈广林主持培训班。

    开班之前,中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到河南省第一监狱进行了调研考察,了解服刑人员生活和改造等情况,考察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培训班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卫在开班致辞中要求,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社会认同感,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能力和案件质量。省一监刑罚执行科副科长王长伟介绍了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和计分考核等工作,开封市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康红柱介绍了提请减刑假释的工作程序,金明区检察院监所科长、驻市监狱检察室主任白高明讲解了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等工作的法律监督。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李永胜讲解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律依据和适用问题。

    参训人员认为,中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是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范围,推进减刑假释审判公开化、民主化、透明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到监狱实地调研,增加了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的直观认识;通过系统地接受业务培训,强化了严格依法办案的意识,切实提高了自身的业务能力。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继续加强审判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严把减刑假释案件质量关,公正廉洁办案,不断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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