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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聘请手语翻译“代言” 保障聋哑被告人诉权

  发布时间:2013-07-11 10:15:49


    7月10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为聋哑人且系孤儿。为了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该院从开封市特殊教育学校聘请了手语教师为李某做翻译,并依法指定了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一名援助律师为其做辩护。

    庭审中,审判长特别强调,面对生理特殊的被告人,庭审参与人员发言尽量放慢速度,表述清楚,给翻译人员和被告人充分的交流时间,做到被告人真实意思能够得到准确传译。将近一个小时的庭审,静中有动,动中有静,体现出文明司法的人性关怀,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让被告人在接受审判中感受到法制的温度,从心灵深处敬畏法律,认罪伏法,悔过自新。

    近年来,兰考法院恪守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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