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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波五百里的锦旗

  发布时间:2013-07-04 08:42:38


    2013年7月1日下午,刚一上班,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大门口就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鞭炮声,顺着鞭炮声望去,只见一位年轻母亲手里捧着一面锦旗站在法院门口,身后站着她的两个不满三岁的孩子。

    手捧锦旗的年轻母亲是赵某,家住500里外的周口市郸城县,系一起工伤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她领着两个孩子来到法院是要把锦旗亲自送到承办其案件的该院行政庭的郭法官手里,以表示对郭法官清正廉洁、公正无私、一心为民的感谢。

    2012年的一天,赵某的丈夫在工厂工作时被铁水烧伤,不久死亡。赵某代替两个孩子向市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市社会保障部门也认定赵某的丈夫为工伤。厂方不服,向金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2013年3月,郭法官接手该案后,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保证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为出发点,为了保障案件快速顺利实现,顶着烈日、冒着炎热,驱车500里到当事人赵某家中办理诉讼相关手续。等到手续办理完已是下午三点,此时郭法官和另外一名法官滴水未进,肚中已是饥肠辘辘。赵某的哥哥为表示感谢,非要请郭法官吃个饭,被郭法官等人婉言谢绝。像这样的长途驱车,在该起案件中共有五次之多。在郭法官的辛勤努力下,该案及时顺利审结,保证了赵某权益的及时实现。

    锦旗是神圣的,它代表着当事人对法官的崇高敬意,不仅是对法官辛勤工作、公正无私的感谢,也是对法官清正廉洁的召唤,是激励,同时也是鞭策。郭法官只从进入法院后,一心为民、公正无私、清正廉洁,凡事都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想当事人之多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人民好法官”。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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