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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巡回审判到农家

  发布时间:2013-06-27 14:43:53





    为了减轻农民当事人的诉累,就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5月27日,杞县法院的法官们来到肖寨村一个农家院里,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顶着烈日,法官们开始了庭审。原告马某诉称,他与被告赵某结婚后,感情不和,经常生气吵架,被告不务正业,整天赌博打牌,生意不做,原告经常规劝但被告不听劝阻,双方难以和睦相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被告赵某辩称,马某婚后从未照顾过孩子,还在外面有外遇,原告起诉离婚就是想要家里的财产。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但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被告赵某同意离婚,但就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产生分歧。法官们看到双方情绪稳定下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一直以来,为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方便群众诉讼,杞县法院坚持巡回审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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