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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12家主流新闻媒体采访杞县法院法官李艳云

  发布时间:2013-06-17 16:04:23



    6月14日,《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河南商报》、《开封日报》等省市12家主流媒体的记者来到杞县法院,采访该院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

    李艳云同志现任杞县法院党组成员、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经手的案件没有一起违规、违法、引起矛盾激化及申诉、上访,并且能使胜诉者满意,败诉者心服。

    作为一个女同志,她内心细腻,常对庭里同志说“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喊十句口号,不如做一件实事。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不能轻易承诺,而一旦作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实现。” 凭着一颗对农民群众的爱心、对法律的公心,李艳云同志和女子法庭的同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的人文关怀,践行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用一颗颗真诚的心塑造了新事情人民法官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被省市妇联评为:“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被省高院和开封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四次,并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开封市委、市政府评为首届“平安开封”十大年度人物和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被开封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开封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政法干警下基层先进个人,被开封市中院授予“调解能手”、“优秀法官”称号。2012年6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全省百名创先争优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彦海向新闻媒体记者介绍了李艳云同志的感人事迹,记者们现场对李艳云同志进行提问。当谈及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感受时,李艳云同志说:“群众只有在有困难时才会到法院求助法官,他们能来到法院,是对法院、对法官的充分信任。作为法官,就是要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要带着对群众的深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了案件,能让群众少走路,法官就要多跑腿。”

    采访现场,不少记者在聆听了李艳云同志的事迹后,盛赞她为“社会矛盾的融化剂”,她用法外情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做法,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一致。她的“宁愿法官多走一步,也要让群众少走一步”的工作理念,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朴实的话语,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一心为群众的工作理念,得到了各媒体的认可。座谈会结束后,记者们参观了五里河法庭,采访了当地群众,提到李法官,群众们赞不绝口。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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