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在开封中院召开的“加强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律师座谈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詹玉锋指出,要尊重律师、理解律师、支持律师,构建新形势下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法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詹玉锋院长指出:要尊重律师。从法律地位来看,律师的地位是法律规定的,我们应该尊重。从人格人权来看,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应该尊重。从工作成效来看,我市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比例达70%,民事案件律师作为代理人比例为40%。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捍卫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起到了较大作用。特别是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体现了律师做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职业责任和为社会公平正义巨大的付出,我们应该尊重;要理解律师。从法理上讲,提出无罪罪轻意见依法为被告人辩护是律师的责任。从情理上讲,受当事人委托维护一方当事人正当权益是律师的使命。从公理上讲,提出让社会公众认同的裁判意见是律师的义务;要支持律师。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律师是接触法官最多的一个职业群体,对法官了解多,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全面,虚心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有助于业务提高,有利于作风转变,有利于能力增强。要虚心接受律师监督,通过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为律师执业提供诉讼便利,让律师参与更多司法工作,增进提升法律职业的尊荣感、认同感和责任感。要公正公平合理合法裁判,坚持法律信仰,遵守法律原则,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自觉履行好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