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取材于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平安河南十大年度人物”、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军华所办的一起离婚案件。描述了一起因家务琐事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在王军华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和好,三口之家又开始了新的幸福生活的故事。
总顾问:孔令营。
编剧、导演、制片人、摄像、编辑制作:赵根喜。
副导演:陈晴、张丽。
演员表:陈晴扮演王军华,程铭扮演书记员,张丽扮演小芳,沈昭远扮演大强,胡云鹏扮演王军华丈夫,朱朝阳扮演小芳父亲,窦培菡扮演小芳母亲,杨素贞扮演大强母亲,张尧扮演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