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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区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月活动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2013-05-28 10:04:46


    今年5月份以来,禹王台区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月活动,集中执行一批被执行人失信的案件,收到成效。

  领导重视,营造氛围。禹王台法院向区四大班子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同志到我院听取关于开展集中月活动汇报,对排查筛选出的三个典型案件基本案情、和执行预案逐一进行了通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一致表示全力支持法院的这次活动,全力配合好法院的工作。该院还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参加“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启动仪式,宣读了我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这次活动把执行工作提升到新的台阶,集中执行一批被执行人失信的案件,努力营造讲诚信的社会氛围。

    摸底排查,联合行动。禹王台法院通过干警摸底排查、详细甄别,从未结案件中筛选出联营合同纠纷案等三起典型案件作为这次活动的备选案件。执行局局长带领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见证下,向被执行人讲明这次活动的意义以及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的后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给被执行人做了思想工作,若仍拒不履行,将对协助义务单位强制执行。

  方法得当,效果初显。2012年7月10日,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将租用原告的溜冰场、歌房腾出并赔偿原告租金损失2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腾房义务,原告于2013年2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本院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按照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照本院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被执行人未履行。后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联系,要求其到法院,被执行人称该案与其没有任何关系,拒绝来法院。2013年4月禹王台法院通过人民银行账号查询系统对其存款进行了查询,并对其银行存款6000元进行冻结,但被执行人仍拒绝来法院。活动开展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给被执行人讲明目前法院开展的“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已将其列上失信名单,如再不履行将在新闻媒体给予曝光,并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列为“黑户”。2013年5月17日,案件承办人得到被执行人已悄悄将屋内物品腾出的信息,立即赶到到开封市某某地方对被执行人占用的房屋进行勘查,发现屋内已无任何物品,于是执行干警将房屋门锁撬开换了把新锁将钥匙交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和被执行人的关系主动放弃对房屋租金的执行,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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