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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重拳出击打击一起重大团伙盗窃案

  发布时间:2008-03-12 08:26:54


    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尉氏法院从重从快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月4日,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重大团伙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王四营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以盗窃罪判处王耀辉有期徒刑十年, 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张亚军、马涛、李中意、过留杰、赵二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不等,并分别被判处罚金3000-5000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四营、王耀辉、张亚军、马涛、李中意、过留杰、赵二孬分别结伙于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在尉氏县蔡庄、朱曲、洧川等乡镇多次盗窃变压器、变压器绝缘油、变压器铜芯、钢材、焊把条,共计价值66295元。其中参与盗王四营窃23次,盗窃物品价值63715元,王耀辉参与盗窃20次,盗窃物品价值5821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四营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窃取公私财物,其中王四营、王耀辉被告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亚军、马涛、李中意盗窃数额巨大,被告人过留杰、赵二孬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尉氏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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