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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打响“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第一个“漂亮仗”

  发布时间:2013-05-09 17:54:39



执行现场


法官向围观群众讲解法律


执行法官耐心与被执行人沟通


执行结束


撤离现场

   5月9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及群众代表的现场监督下,成功执结一起重大疑难案件,以此案为突破点,打响了全市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鼓楼法院第一个“漂亮仗”。该院在集中活动月期间,准备进一步集中执行一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赖账户”,惩治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对那些企图规避法律责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及被执行人,将起到强有力地震慑作用,有效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  

   2010年,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李娟诉张新明、张立强、刘翠、齐丽返还原物纠纷一案,鼓楼法院2010年底做出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四被告从其使用的某厂家属院房屋一间腾出,交于原告。后被告不服,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依法维持原判,最后被告又提出申诉,2012年6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四被告的再审申请。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李娟向鼓楼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年龄大,与申请人矛盾积怨较深,执行难度很大,法官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对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先后30余次到张新明家中拉家常,引导其说出困难以便帮助解决,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腾房。2013年3月,鼓楼法院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协助做工作,最终仍然没有太大进展。

   5月7日,开封市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经鼓楼法院院党组研究,认为不管基于什么原因,都应该排除万难,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让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5月9日,鼓楼法院强力出动40余名干警,在区领导的支持下,在区公安等警力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入户又一次进行了悉心地劝导,告知他如果有异议,可以走正当的法律程序,但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已经生效,应该依法履行,开始被执行人老两口情绪激动,鼓楼法院的执行干警突出“人性化执行”,一直言语安抚劝说,执行局长杨中阁见刘翠老太太情绪激动,仆身告诉老人珍重身体,杨局长还亲自为老太太送上矿泉水,促使被执行人冷静下来,并非常配合的签了字。执行过程历经两个半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房屋内所有物品腾出,在附近地区进行了妥善安置。

   此案件的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法院既做到了严格执法,又彰显了执法文明,对鼓楼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体月活动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获得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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