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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坚持民主集中 建立坚强核心 促进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3-04-02 09:16:14


    2013年,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按照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重点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凡属决定重要问题、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在发扬民主方面,党组成员遇事商量、及时通气,通过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同目标。民主作风的充分发扬,激发了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院党组一班人真正站在法院发展的大局,在思想上坦诚相见,消除戒备心理,实现和衷共济,感情上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实现感情认同;工作上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实现荣辱与共。

    三是建立和谐班子。院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做到“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主动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既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主动地出主意、想办法,又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个人分管的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工作不分份内份外,自觉地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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