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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养小三离婚妻执意不肯 法官调解三鞠躬妻含泪放手

  发布时间:2013-03-19 08:43:28


    3月18日上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中心一名女当事人泣不成声地拉着调解法官李秀霞的手说:“真是太谢谢您了大姐,感谢为我指点了迷津,替我解开了心头的疙瘩,为我指引了生活的方向,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您的!”

    此案涉及的原告李全与被告谢晴1990年自由恋爱,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儿李晓,最初双方感情较好,后岁月的印记磨灭了双方的感情,最终男方在外有了“红颜知已”,遂与被告无法继续生活为由要求离婚。

    法官接到此案后,见原告要求离婚,女方执意不肯,分别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地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给他们讲组织家庭的不易,孩子已经大了,父母的不和必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不要轻言离婚。可男方称心意已决,女方也表示这样的婚姻已没有意义,见调解复合可能性不大,法官便转换思路,找出矛盾的焦点,减轻双方的抵触情绪,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了解到女方在知道男方有外遇时,终日以泪洗面,气得大病了一场,得知此状况,法官对李全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不成夫妻但不能成仇人”,劝男方对妻子表示道歉,毕竟“养小三”离婚,错在男方。说到这里,男方回屋轻轻地推开了调解中心的门,当着法官的面儿对妻子举了三躬,并表示不需要谢晴给予扶养费,自己一定会独力扶养好孩子,免去她的后顾之忧。这时,谢晴的眼眶湿润了,虽然脸上写着更多无奈与埋怨,但相信丈夫的三鞠躬或多或少会给她带去一丝安慰。见水到渠成,李法官拉着谢晴的手说:“妹子,女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于其整日痛苦的生活,不如重新活出一片天地。”

    最后,双方平和的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再也不是刚进法院剑拨弩张的情形了,是啊,法官对于彻底破裂的婚姻也许无回天之力,但起码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调解,能够促使社会多一分平静和谐,双方多一些理解,这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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