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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指导金明中学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发布时间:2013-03-11 09:49:08



模拟法庭现场


模拟庭审非常逼真


“律师”辩护


“审判长”宣读判决


聚精会神观摩旁听


开封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赵伟对模拟法庭进行点评


参加模拟法庭的同学们和老师合影留念

   3月7日下午,开封市金明中学480余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观摩了由该年级几名学生表演的模拟法庭开庭过程。

    在开封中院一号审判庭,座无虚席。由于旁听学生大大超出座位数,许多学生自带小凳子坐在走廊、过道等空余地方旁听观摩。在审判区域,11名学生分别担任法官、公诉人、律师、法警、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等角色,进行完整的开庭过程。他们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此时此刻认真地表演不同的角色,体验法律程序。审判大厅内秩序竟然,同学们随着模拟开庭的内容呈现和各个阶段的进程,或聚精会神,或小声议论,或发出吁叹,他们被案件的审理过程深深吸引。开封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杜琦、审判员段军英为学生担任指导法官,从各个方面进行了精心的指导。

    此次模拟法庭的案情是: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王某系我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同班同学。2012年5月28日自习课上,被告人陈某用手机将被害人王某趴在课桌上睡觉的样子拍下并上传至该班QQ空间相册内,引起被害人王某不满。2012年6月2日早自习后,两人在学校操场见面后,王某要求陈某必须在当天将照片删除,陈某以没有时间为由进行推托。愤怒的王某当场打了陈某一耳光,后被同学劝开,被告人陈某因此对王某记恨在心。第二天18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尖刀放在上衣兜内,将王某约到学校僻静处。见面后,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打斗,打斗中,陈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的腹部捅了一刀,致王某脾脏破裂,经鉴定为重伤。后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是开封中院曾经审理过的一个真实案例。这样一件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此次通过模拟法庭开庭的形式表现出来,同学们感到极为震撼,受到了一次极为深刻的普法教育。

     庭审结束后,庭长赵伟从案情、内容、法律关系、模拟开庭的过程、品德教育及法制意识培养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活动结束后,一位同学神情凝重地表示,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活动,自己增强了法律意识,并且认识到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矛盾的必要性和冲动报复造成后果的严重性。

    参加观摩的教师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对我国的审判制度和审判程序有了初步了解,活动也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希望今后继续开展类似活动。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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