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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2-11-28 12:11:49













    11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主会场在该院一号审判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美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家邦,市政协副主席王文娟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应邀参加仪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詹玉锋,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新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风臣,中院党组成员王聚彬,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玉敏及中院全体干警、五区法院院领导及执行干警参加仪式。五个县法院设分会场。

    开封中院门前的晋安路上,多条印有执行宣传标语的横幅格外醒目。执行警车整装待发。浓郁的执行活动氛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此次活动是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赖账户”依法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舆论氛围。推进法院执行工作公开“最大化”,以公开促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活动从11月28日开始,至12月28日结束。活动中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要加大曝光、宣传力度。二是要加大执行力度。三是要加大公开力度。

    启动仪式之前,全体人员通过视频收听收看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仪式。省院启动仪式会议后,现场转入开封法院的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许新启副院长主持。李玉敏局长通报了全市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主要内容。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启动暨宣传阶段(11月28日至12月2日)。包括启动仪式,向社会曝光第三批“赖账户”名单,全市法院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设立宣传点、张贴曝光公告、到社区及主要街道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曝光“赖账户”的力度。二是强制执行阶段(12月3日至12月20日)。各院选取典型案例,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邀请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等全程参与,积极与媒体记者联系、沟通,加大媒体报道力度,,掀起宣传高潮,进一步扩大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理解与支持。三是总结、座谈阶段(12月21日至12月28日)。中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及“执行开放月”活动的成效。召开座谈会,听取参加曝光“赖账户”和“执行开放月”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群众代表、律师代表等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活动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要加大曝光、宣传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赖账户,进行曝光,向社会公开其赖账行为;限制其高消费,通过社会各界对其监督,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公开报道法院强制执行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上营造“履行义务光荣、逃避执行可耻”的舆论氛围,推进诚信社会的构建。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将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能够及时交付债权人的,要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益,将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强制性以物抵债等措施。对于躲避执行,存在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被执行人,两级法院将依法加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采取,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协调公安、检察机关,从快、从重,依法打击。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执行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执行活动的监督。增进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詹玉锋做动员讲话。他首先介绍了今年以来执行工作主要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在中院党组的统一领导和省院的统一管理下,在市四大班子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逐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各界参与、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尤其是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开展涉党政机关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及今年6月、9月的两次曝光“赖账户”活动,执行了一大批在本地有影响、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律的权威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为了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中院9月份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重点建设执行联动部门的联网查询和信息交换系统,进行“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并通过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贷款、媒体曝光、司法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一系列举措,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使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他对开展好这项活动讲了三点意见:一是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当前,一些被执行人诚实守信和尊法守法的观念淡漠,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千方百计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严重损害了法制权威和司法公信。在全市法院开展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际行动,是树立国家法律权威、维护法制尊严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县区法院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参加活动,再接再厉,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将这种良好的工作态势持续下去。二是多策并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要加大执行措施力度,要积极采取查询、搜查、悬赏举报等措施,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益,在被执行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措施。年前全市法院要把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作为重点,逐案攻破、全力执结。除了对这些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外,各县区法院还要依法大胆适用制裁手段,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主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调、沟通,及时移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对他们的高压态势,迫使其履行义务,强力推进案件执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跟踪报道、热点评论、专栏连载等多种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给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施加法律和舆论的双重压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执行、帮助执行,支持法院”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来开展工作。全市法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对执行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依靠法院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案件强制执行、调解、听证等活动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参与,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推进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美兰作重要讲话。她指出:全市法院开展的这次活动是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改进执行工作方式,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省市“两会”召开的有力举措。作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专门机关,市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帮助法院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好法院与有关部门之间因协助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她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广大执行干警要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打好这场攻坚战。同时,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执行活动的重大部署和安排要主动向党组汇报。二是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促使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透明。开展好这项活动,不仅要集中曝光、打击一批“老赖”;还要突出“执行开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执行监督员全面参与执行,监督执行,邀请新闻媒体广泛参与执行,公开报道,大力宣传。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一方面要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震慑和警示“老赖”,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舆论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理解,促进法院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三是规范执行行为,促进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对需要集中曝光的“赖账户”案件要全面摸清底数,掌握详细情况。要把严格执行与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循执行程序,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杜绝执行乱、乱执行。要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执行依法、规范、文明、高效,以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促进执行公正。四是强化执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执行工作要全面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展版、法制宣传等形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攻势。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避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甚至抗拒执行的案件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威慑作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抗拒、阻碍、干预人民法院执行为耻,以服从、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气,力争把握住宣传工作的主旋律,为缓解“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市人大副主任宗家邦宣布全市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开始。整装待发的执行人员快速踏上警灯闪耀的警车,随着阵阵警笛声,开赴到各个执行现场。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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