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法庭在所辖的朱砂镇中心小学开庭,公开审理原告张忠枝诉被告李开军、赵金花赡养纠纷一案。这是我院切实贯彻全省法院要办好十件实事,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到乡村、学校等巡回办案,开展法庭进乡村活动的一个缩影。
原告张忠枝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被告李开军是其6个子女中的长子。二被告生活经验夫妻关系。原告丈夫于二十多年前去世,独自一人含辛茹苦抚养六个子女。现在子女们长大成人,分家另过。但长子、长媳长期以来对原告的生活不管不问,后来竟发展到因家务纠纷打骂原告的地步,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庭先行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对二被告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但二被告仍拒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为教育群众,坚决制止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弃老现象,通许县法院于2008年 月 日依法在所在镇的中心教学操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通过庭审,依法判决二被告承担其应尽的赡养义务。
庭审过程中,方圆几里的500多名群众闻讯赶来参加旁听。当庭宣判后,几百名全程参加旁听的群众对法院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给予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原、被告所在村的支部书记在旁听结束后对在场群众说:“养儿防老,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咱们作为儿女的本份。厌老弃老与我们的传统美德格格不入,对现在正在开展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格格不入,法院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赡养案件,一是方便了我动们老百姓,二是也教育了年轻人,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