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龙亭法院执行局接到一起某学校原退休职工王某申请执行校方补缴养老保险金的案件,执行员张红莉即刻着手执行工作,传来王某询问有关详细情况,得知将近56岁的王某曾在被执行人处做多年水电工,眼下几乎没有了经济来源的王某生活艰难。
为了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小张迅速向被执行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并传唤其负责人到院里做询问笔录,了解其不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的原因。被执行方对文书确定的义务供认不讳,但同时反驳申请人胡搅蛮缠不讲理,致使其无法按时履行文书义务。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执行员小张通过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后确定了一个合理时间,通知双方后天下午四时到院里参加调解工作,尽力调和双方矛盾,避免强制执行。
双方当事人于立案后第三天下午四时准时到院里,在小张耐心的说和下,双方争执到下午7点时,终于同意各让一步,王某放弃生效文书中的几项权利,同时被执行方同意向校财政上申请应支付给王某的款项。双方对这次执行工作都很满意,表示不计前嫌,如果王某有需要校方还可以为其提供工作机会。至此,尽化了一场一年之久的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