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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有缘书做媒,可叹份薄两分飞

  发布时间:2012-11-12 15:26:06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眼前的当事人在十年前正是因为共同有着读书并收藏图书的爱好相识,书成为他们的媒人,使他们走向婚姻的殿堂。

    然而,十年后他们的婚姻没能经得住再久的考验,女方将男方诉至法院。他们说本来他们是有感情的,在这婚姻的十年中他们都为彼此付出了很多的情感,他们共同打拼,用血汗钱积攒了数百万的图书。女方诉说着男方对她的不忠,偷偷将象征着他们感情的图书转移到其他地方。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对图书做了合理分割。于是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一纸法律文书宣告了他们婚姻的破产。

    如今他们走到了执行上,是男方真正不愿意还女方书呢?还是有些不舍得原先那份沉甸甸的浸满书香气息的爱?他点头又摇头,无奈的神情中看似正在回忆十年婚姻中的甜蜜,此刻该如何释怀?

    法律是无情的,同时法律又是有情的。面对当事人的执行申请,面对那张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法院不会直接强制执行,相比冷酷的行动,不如对双方先做一次充满感情的调解。经过执行员的调解工作,男方同意将图书如数交至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然而,书在手,感情何托?案子虽然顺利地执结了,却在我心里留下丝丝的凉意。此刻,我只有一个念想,如果人们都能将自己的爱情故事记载进书中,永不磨灭,该多好。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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