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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法院审判职能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0-25 08:55:45


    尉氏县人民法院蔡庄人民法庭法官在走访辖区某棉业公司时了解到,该公司与南通某织布厂因一起棉纱买卖合同发生纠纷。

    南通某织布厂以该棉业公司棉纱存在质量为由克扣了数十万元的货款,致使该棉业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工人工资也没有着落。在听取了棉业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情况说明后,为了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得以顺利开展和工人的工资能够及时的发放,树立尉氏县人民法院关注基层、关注民生、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蔡庄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在庭长带领下积极投入到为企业维权的道路上。

    1、快立案、快保全、快送达。为了使案件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防止南通某织布厂转移财产和资金,使案件在执行时能够有的放矢,从受理案件到做出保全裁定,前后不超过一天。由于被告远在江苏,为了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尽可能减少在送达法律文书环节上耗费的时间,专门抽调得力人员远赴南通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及时的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2、缓交诉讼费、减轻企业负担。由于诉讼标的较大,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依照人民法院有关诉讼费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和企业负责人的书面申请,办案人员在把具体的情况反映给法院主管领导后,在立案受理案件之前及时作出了准予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并为企业办理了诉讼费的缓交手续,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也赢得了企业负责人的信任。

    3、高度重视、作足前期准备工作。针对双方纠纷的具体情况,在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立足于把每一件案件办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的原则,对具体的案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制定了详细的处理方案。同时办案法官怀着办理案件的过程也是学习、实践、掌握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过程的宗旨,对于平常使用的比较少的法律条款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研究,做足了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

    4、注重调解、促进案件圆满解决。本着法院‘一手托两家’的精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认真听取了被告南通某织布厂及其委托代理人的答辩意见,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使原被告双方认真坐在一起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都是合作了数年的生意伙伴,以往也没有什么纠纷后,办案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引导工作,力求做到既要平衡双方的利益,又要使双方体谅各自的困难。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考虑到过去双方合作的愉快经历,最终双方同意本着和为贵的精神处理这起纠纷。经过几次的调解,双方终于在庭长的办公室而不是法院的审判庭中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以此为戒加强各自的产品生产管理,同时也同意加强沟通协调,本着诚信立业的宗旨继续合作下去。

    至此此事得以圆满解决,当听到该棉业公司负责人前来缴纳缓交的诉讼费时再三的感谢时,想到刚刚过去的中秋和国庆小长假,想到那些按时领到工资的工人,承办法官内心涌起一种崇高的成就感---这也许就是这个定纷止争的职业的真谛。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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