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尉氏县人民法院水坡法庭的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处一起因入赘问题引发夫妻婚姻危机的纠纷,使一对小夫妻重归于好,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王某与牛某经自由恋爱后,于2008年6月5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牛某为独生女,在结婚之初,双方约定,王某入赘到牛某家(即农村俗称的倒插头女婿)与牛某父母生活在一起。婚后,双方夫妻感情尚好。然而受封建思想的影响,牛某的父母对王某比较轻视,王某亦认为牛某家人歧视他,经常为一点小事与牛某的母亲吵架,导致王某与牛某父母的关系很是紧张。随着孩子小飞的出生,双方矛盾更加激烈,王某坚决不同意儿子姓牛。于是,双方对簿公堂,王某向尉氏县人民法院水坡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觉得双方是有感情基础的,导致诉讼是因没能正确处理好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互存心结,让原告在心理上产生了压力和阴影。针对此情况,承办法官耐心劝解疏导,并作被告牛某及其父母工作,使他们也认识到过去在生活中,对王某关心爱护不够,伤了王某的心,牛某及其父母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待王某。 王某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最终撤回起诉,与妻子和岳父母一起笑逐颜开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