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络视频

[ 首届平安开封十大年度人物候选人(法院) ]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官

—李艳云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2-09-11 08:38:18


   李艳云同志是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的,自2000年至今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调撤率达到了85%以上,所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引起申诉上访及矛盾激化。2008年,她开始任杞县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女子法庭管辖五里河、邢口、裴村店三个乡镇,二十万人口的民事纠纷。几年来,她带领庭里的三名女法官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886件,调撤825件,调撤率93%,并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零发回、零改判。在今年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学整树活动中,她带领庭里的同志,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及便民服务活动,从根源上化解社会矛盾,构筑社会和谐,用实际行动弘扬焦裕禄精神。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

   李艳云同志对人民司法事业无限热爱,无怨无悔投身审判工作中。在目前案多人少、执法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她敢于直面困难、勇挑重担。并且做到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格遵守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在法律与金钱、法律与人情的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始终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托、百姓的期望,努力成为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6年之前,她在杞县法院民一庭工作,当时民一庭案多人少,她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没有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她还主动承担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及发回重审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的审理,且每年所审理的案件数及调解率均居全院首位。在女子法庭,她更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事业和家庭面前,我应该选择事业;在吃苦和享受面前,我应该选择吃苦;在奉献和索取面前,我应该选择奉献。扎根基层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认可,是我至高无上的光荣!”。她常以这些话鞭策和激励自己,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

   真情付出,赢得群众信任

   通过这些年的民事审判工作,她深刻地体会到,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每天接触到的都是普通群众,只要我们放下架子,用一颗平等之心对待当事人,对当事人的困苦,有感同深受的胸怀,就能用心办案,用感情温暖群众,想办法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是通情达理的,有了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解决不了的难题。今年二月份,她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某、江某某夫妇委托代理人到法庭求助,要求五个子女尽赡养义务。立案当日,她就去了原、被告所在的小河寨村,当她看到躺在病床上的赵传新和拄着拐杖的江金芝两位老人时,心里酸痛,强烈的责任感涌上心头,她对二位老人说“大伯、大娘,我们会尽快给您二老解决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我们就在大伯的床前开庭,不会让您二老多走一步。”为了自己对两位老人的承诺,她先后十几次到小河寨村做调解工作,最终在立案后的第十五天,将他们的矛盾圆满解决。案件结束后,她又先后两次带着大米、面粉等生活用品去看望两位老人,为他们送去温暖和祝福。今年3月8日,《东方今报》以《一辈子感激俺的法官闺女》为题,对她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作出批示“法律是严肃的,司法是有情的,杞县法院女子法庭,把法官的情和义送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我们这样一点点做,司法公信力一定会一步步提升。”

   巡回审判,零距离服务群众

    作为一名工作在最基层的民事法官,所审理的案件细小而平凡,但这些案件一头连着老百姓的日子和人心安稳,一头连着法院的形象和声誉,案件小责任大,只有认真履职尽责,满腔热情地帮助和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司法需求,才能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官的深情和厚爱。为此,她凭着一腔柔情,以让辖区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带领庭里的女法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便民服务活动,用真情温暖辖区百姓,从根源上化解社会矛盾。她信奉的准则就是,要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尽最大限度方便辖区群众,法官能多走一步,就让群众少走一步。她在庭里制定了多项便民惠民措施,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对土地纠纷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诉累,遏制了信访案件的发生;在立案方面,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为特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在审判方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调解工作做到老百姓的村里、家里,做到老百姓劳作的田间地头,把法律的温情送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同时她还利用巡回审判的机会对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针对部分在单位按时上、下班的当事人、在外打工请假回乡的当事人,开展了假日法庭活动,利用双休日审理案件,为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决提供方便。这些活动的开展,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感情距离,法官付出的辛勤劳动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从而使得一起起矛盾纠纷得到化解,获得了司法的最佳效果,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服务大局、注重办案效果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党和国家的大局是政法机关的重要使命。她常对同志们说,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服务大局的意识,不能就案办案,要注重办案的效果。今年七月份,她处理了一起财产权纠纷案,安某某与安某是杞县裴村店乡李岗村村民,两人是近门叔侄关系,今年春季,安某某以外出打工为由,带安某参加了传销组织,安某因此被骗了32000元,回家后,他越想越气,多次找安某某协商,但是安某某避而不见。6月21日,安某将安某某家刚刚晾晒好的近10000斤大蒜拉走,安某某的妻子报警,乡村干部及公安干警多次调解始终达不成协议。安某某因为担心安某将拉走的大蒜变卖,就让其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每天睡在安某门口,而安某则担心安某某再次将大蒜抢走,就让其九十岁的老娘每天坐在大蒜旁看守。7月27日下午,安某某来到五里河女子法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因为安某某家庭太困难,根本没有能力缴纳保全费和担保金,当时,大蒜即将发芽,市场交易价格波动也很大,如果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很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极大损失,进而引起双方更大的矛盾。她了解案情后,当即决定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并于当天下午,带着书记员前往李岗村安某家中,耐心做安某的思想工作,但安某一直坚持“你讲的道理俺都懂,只要安某某不赔偿我钱,大蒜我就不让他拉走。”第二天是星期天,一大早她又带着庭里的同志来到李岗村,并邀请村组干部和邻居参与调解。那天,室外温度高达40度,她们不停的往返于安某、安某某两家做工作,衣服被汗水湿透,在场的群众深受感动。在多方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双方终于在当天下午一点达成了调解协议,安某某补偿安某四5000元钱,安某同意安东将大蒜拉走。由于双方僵持多日,碍于面子安某某要求安某将大蒜送到自己家中,但安某坚持不送。看到这里,她十分着急,而在场的李岗村支部书记刘义恩说“李庭长,这么热的天,你们牺牲休息时间,到村里为群众解决纠纷,拉蒜的事我不让你们为难”,刘支书主动开来自家的机动车帮忙,下午三点,才将数百袋大蒜装到车上送到安某某家中,看着冒酷暑帮忙的村组干部及群众,她感到过意不去,执意自己掏钱请他们吃了顿饭。一场可能引起激化的矛盾在她们的艰辛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就这样,她用自己的不懈努力,来悉心修复已产生裂痕的亲情、友情、乡情,构筑一方百姓的平安和谐。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被河南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开封市妇女联合会评为:“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并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被开封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干警”并记个人二等功,被开封市政法委评为政法干警下基层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优秀法官”称号,被杞县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干警”。她所在的五里河女子法庭被开封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年被开封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她的感人事迹先后被中央及省市2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也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