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永旗是2008年从部队转业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同志。四年多的时间里,干一行、爱一行,犹如他在军旅生涯中的表现,象一颗螺丝钉,淡泊名利、乐于奉献、钻研业务、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他先后在人事处、宣教处、行政处等岗位工作,年年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连续获得数次嘉奖。
一、不计得失,乐于奉献
十三年的部队生活,从战士到副营职部队干部,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逐步养成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从到法院上班的第一天起,他每天都把闹钟订到六点钟,坚持提前上班。家人很是不解,说都从部队转业回来了,也不用出操,不用训练了,还起那么早干嘛?他总是笑呵呵地说“退伍不褪色”。到单位后,大小工作积极主动,每天上下班前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转业后从事法院工作,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历了多个岗位,每一个岗位他都沉下身来钻研业务、努力工作。上岗伊始,他就自觉摆正位置,在思想上主动与领导沟通,表明自己服从领导和管理的态度;在感情上主动与部室成员融洽;在工作上自觉服从安排,不折不扣尽职尽责去完成。他多年如一日,每天坚持提前上班,不满点不下班,大小工作积极主动,每天上下班前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他从未向组织上提出过解决报酬、待遇问题的要求,每当竟聘上岗,有人劝他去争取某个岗位时,他说应该把更多的机会留给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同志或是照顾老同志。
二、刻苦钻研,开拓进取
实际工作中,该同志始终把“练一流本领,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把“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工作质量,注重综合效果”作为自己的价值定位。不管是在院政治部门从事人事、宣传工作,还是到院财务科室从事财务工作,他都能坚持秉公办事,廉洁自率,热情服务,踏实苦干,真心实意为干警做好每一件交办的事项,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维护最广大干警根本利益上,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受到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也充分体现出了优秀共产党员良好的传统本质。
三、心系群众,热情服务
他的工作中有些涉及当事人的相关收支事项,他这这个环节上努力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当事人。2010年正是法院系统开展“大接访、大救助”活动实施阶段,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体现党中央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爱护,对经济和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2010年7月的一天,时值酷暑,天气炎热难耐,只要动一动浑身大汗淋漓。执行局的同事找到他急切地说,一个当事人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受害人还在医院住院,急需用钱;而被执行人家里条件也很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经院审委会研究决定对受害人给予一些救助。魏永旗同志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他二话没说,拿起公文包奔向财政局支付中心,迅速办完了一切转账手续。等从银行走出来时,他的全身衣服像水洗一样。“还是法院的法官好啊,你们真是活雷锋、及时雨!”听到被救助人电话里感激的声音时,一切酷暑、一切炎热都荡然无存。
四、加强修养,坚定立场
他注重自我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他能够积极学习,自觉查找不足,整改提高。作为一名加入党组织多年的老同志,他能够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作为自己行为准则,认真细致,艰苦奋斗,恪尽职守,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时时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强的党性。他始终牢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做到从组织上入党,更要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从不放松自己的思想改造。在坚持学习党的各项基本理论、方针、政策,领悟党的各项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尤其是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做到的“六个坚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为人民、为党、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较高的政治素养,是一名能够达到《党章》要求的共产党员。 他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在思想与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
五、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他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增强反腐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他严格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求自己。工作中,不搞花架子,不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带头作到,时刻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经受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不以权谋私,不腐化堕落,经受各种考验,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他以实际行动使自己成为廉洁奉公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