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基层法院在中院一号庭对“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涉及的盗窃、抢夺、抢劫、诈骗等四类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禹王台区、鼓楼区、龙亭区等人民法院分别对被告人高某某盗窃案、董某某等二人盗窃案、李某盗窃案、高某某等二人抢夺案,李某某抢劫案等五案七人进行公开宣判,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二千元至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一万元等不同刑罚。这些案件均系近期在辖区内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为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高发势头,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混乱、违法违规经营网吧等突出问题,省委政法委在全省开展了“一打击两整治”活动,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以及今年以来多发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重点打击;对内部及周边地区存在较多治安隐患和问题的中小学校及大中专院校进行重点整治。
活动开展以来,开封市两级法迅速行动,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加快案件审理进度。通过近70天的奋战,全市法院“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共审结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51起,判处被告人193人。一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侵犯国家公民合法财产的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这次公开集中宣判大会,既是对前一段行动成果的巩固,同时也表明下一段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