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杞县法院召开法官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各业务庭主管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彦海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霍光永宣读了依据《2012年省高院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规定》和《2012年度全省基层法院工作绩效考核规定》制定的《法官绩效规定》。并从一审案件陪审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裁判率、结案均衡度、一审服判息诉率六个方面对案件质量指标进行重点说明。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彦海指出,法官绩效考核工作对于社会和谐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高执法满意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而且有利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 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必要性和作用,认真学习法官绩效考核文件,深入领会精神,找准自己在绩效考评工作中的位次,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作用,使我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