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4日,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法官在20日内往返河北三趟,奔波千余公里,为一起因购买剥板机技术员操作不慎被轧断手的王某讨回赔偿金8万元,从而使一起维权近一年未果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尘埃落定,划上圆满句号。
原来,家住尉氏县某村的王某看到周围邻居在闲暇时间通过打工、经商办企业,一个个都赚到了钱,生活逐渐富裕。而己届不惑之年的他虽然不算贫困,但比起邻居还有差距,于是王某开始寻找致富门路。经过一番察看,王某发现村里已兴办了几家剥板厂,为外地家俱厂输送板材,成本低廉,工序简单,一本万利。许多村民都靠加工板材发了家,并在本村已经初步形成规模,购销均不成问题,王某遂决定开办剥板厂。随后王某在邻居的指引下利用借得的5万元钱向河北某机械厂购买了一台剥板机,厂里便派技术员来到王某厂里进行安装,机器安装好后技术员让王某帮忙调试,在调试过程中由于技术员操作不当,致使王某的左手被启动的机器轧断,后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程度属五级。欲哭无泪的王某向厂家讨公道,厂里得知消息后,只赔偿了王某部分医疗费,剩余的医疗费及相关赔偿费用只字不提。此后近一年时间王某多次找厂里找技术员协商赔偿,厂里不是闭门不见就是一推了之,使得王某心力憔悴,整日唉声叹气。
尉氏县人民法院洧川法庭的法官在下乡办案中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听了王某的诉说后法官们感到如果再不及时维权,王某的诉权再过几天将超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于是法官们当场为王某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后法官们在随后的二十天里往返河北三趟,行程千余公里和厂里沟通协调,约见厂里负责人摆事实讲法律,也许是被法官们的真诚感动,最终厂里决定赔偿王某现金8万元,看到调解有望时,法官们一边打电话和王某沟通调解方案,一边促成厂里签订协议积极筹钱,最后厂里把筹到的现金8万元交到法官手上,而另一边王某也向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看到法官们疲惫的身影和来之不易的赔偿金,王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而法官们又马不停蹄地投入到其他案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