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主动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杞县法院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制订五项措施,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制度。该院以多种形式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会,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函,听取他们对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报告及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制度。该院主动将法院的阶段工作情况、单项业务开展情况,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在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重大方案在实施之前,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请示、报告,征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
三、督办工作制度。该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对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做到专人办理,达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四、监督工作制度。该院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通过召开专门会议或邀请他们参加法院工作会议等形式向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通报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发放《旁听庭审邀请函》及《庭审操作规程》、《法官司法礼仪规范》,使监督更明确、更严格、更有力。同时,向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发放 法院工作信息,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动态,增强监督效果。
今年以来,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3次,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余份,接受意见和建议15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工作信息6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