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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法院四项措施提高案件结案率

  发布时间:2012-07-20 17:35:26


    2012上半年,龙亭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的情况,在提升案件质效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了每月结案均衡的目标。上半年该院共审执结案件658件,结案率81%,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名。

    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年初,龙亭法院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管理,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并对各类案件实行分类指导,将各类案件相对均衡地分到各庭室审理,改变案多人少审理案件周期长的局面。坚持对全院各庭当月审判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的做法,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动态分析,建立管理在平时、考评在平时、奖惩在平时的审判质效考核良性运行机制。

    科学整合审判力量。根据本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实际,该院党组从全局出发,以务实审判基础为目标,针对以往各庭室人员配备存在的问题、干警的合作意识、个体素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部门的需要,对每位干警、每个部门都进行综合分析,使各庭室人员更趋合理化,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观,最终使有限的审判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效能,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有了新起色。

    坚持案件调判结合。该院办理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庭外和解和执行和解工作,丰富调解手段、拓宽调解途径、创新调解方法,逐步建立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体系。在调解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理智处理权益,引导当事人正当的心理宣泄,以倾听、理解、合理合法并重的原则促成调解,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法官审限意识。该院推行“审限内结案”模式,加强对案件诉讼流程中每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审管办定期对所有案件定期全面梳理排查,对临近审执限的案件审管办及时向承办法官发出催告和警示。各业务庭每周向立案庭报送结案进度,立案庭统一将结果通报到庭和分管院长,以确保结案均衡度。同时,该院重视对法官的审限理念教育,从根本上强化法官的审限意识,提高诉讼效率,最终使当事人受益。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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