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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牵手”社区 构筑和谐基石

  发布时间:2008-07-09 11:41:02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全国五个城市回族区之一,辖区共有6个办事处、2个乡、32个社区,人口24万人,民族20个。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辖区人口不断增加、人员结构也日益复杂,发生在辖区里各种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这种复杂情况下,我院于去年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拉近了法院与社区、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全院40多名法官深入开展进社区服务活动,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为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新时期探索新机制

    我院经过深入调研,将工作重心前移,让法官“牵手”社区,与辖区群众面对面,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建立健全了“巡回审判在社区、司法调解在社区、普法教育在社区、综合治理在社区”的工作机制。让法官能够深入基层调解案件,指导社区民调工作,开展法律咨询,使辖区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受到法律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打造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我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指导和协助社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与协调,贴近上访当事人,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进一步拉近法院与社区、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对于社区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他们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三是在社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坚持巡回审理,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四是指导社区民调工作。积极帮助社区建立调解组织,培训调解员,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努力使大量的民间纠纷消化在基层,减少民事纠纷涉诉率。

    为此,我院出台《顺河回族区法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在辖区6个办事处、32个社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法律服务网点,聘请123名社区干部、离退休教师职工和有威望的人士为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同时还下排40多名法官深入基层服务。法官走进社区后,除了巡回审判,还担任着社区调解工作的指导员,对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居委会主任进行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定期筛选比较典型、社区居民较为关注且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在社区就地开庭,让参加旁听的群众评判是非,以案释法,以起到普法教育效果。

    今年3月20日,宋门社区居民海某因为离婚案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前夫马某讨要自己的婚前财产,但是马某不同意归还,双方对立情绪很大。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少数民族,家族人员多,如果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很有可能引起其他矛盾。为此,我们就及时与被执行人所在社区法律服务网点工作人员联系,得到他们的大力配合。经过社区干部与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案件顺利执结,化解了一场潜在的矛盾纠纷,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新机制促进新和谐

    在法官“牵手”社区活动中, 我院针对典型、社区居民较为关注且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一律实行巡回审判到社区。既方便、教育当事人,又可以起到对社区居民普法的目的。通过普法和排查,使不少潜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官在深入基层社区巡回审判时,将司法调解工作做在社区,主动邀请当事人近亲属、同事、社区干部参与调解,为当事人讲道理、辨是非,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矛盾。“牵手”社区的法官利用社区平台,开设百姓法律课堂,定期上门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将普法教育工作做在社区,使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综合治理在社区,消除不和谐因素。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深入社区了解涉诉信访情况,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开展便民诉讼,对涉及到社区老、弱、病、残的居民,实行预约立案或者派人上门办理立案手续,极大方便当事人。

    居住在内电社区的下岗职工杨刚,自结婚后一直居住岳父张玉明家。两年前,其妻不幸病逝。张玉明的儿媳怕家财外流,指使张玉明让女婿杨刚和6岁的外孙女腾房。并多次到社区反映,要求由社区出面来解决,杨刚与岳父家的关系也越闹越僵。今年4月份,我院法官在到社区走访服务时,了解到这一纠纷,就积极与社区协商,民二庭副庭长王静同社区干部主动登门解决翁婿之间的纠纷。张玉明夫妇有两套住房,儿子住一大套,女儿住一小套,其老伴也于多年前去逝,6岁的外孙女依法应享有继承权,杨刚与女儿继续居住该房于情于法并无不妥。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张玉明及儿媳打消了要杨刚父女腾房的念头,并同意将小套住房过户在杨刚女儿的名下,一家人又和好如初,一场即将发生的纠纷在法官耐心工作下化解了。

    三、新和谐实现新稳定

   去年7月份,七十多岁的杨某因一套住房与三个儿子矛盾激化。房子原本是老太太和老伴共有,老伴去世后,老太太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小儿子想将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然后再让母亲把房给自己,于是他就让老太太以继承纠纷为由向我院提起诉讼。另外两个儿子在了解情况后,情绪非常激动,几次与弟弟发生殴斗,险些造成流血事件。面对突如其来的争房风波,老太太也变的左右为难。为了缓和矛盾,民一庭庭长王军华及时与社区干部联系,多次往返于老太太及弟兄三个家中,在吃透案情后,耐心做三人及媳妇的工作,引导老太太妥善处理家庭矛盾,消除了弟兄三个的抵触情绪。看到法官多次登门调解,弟兄三人也深受感动,表示要对老母亲多尽孝心,永不再提分房之事。看到孩子们不再闹了,老太太心情很是舒畅,到法院撤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类似这样的事例在我院不胜枚举,通过全院法官不懈的努力,在全院形成了司法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院共在社区街道开展巡回审判70多次,就地调解案件145件。通过社区民调,使得23起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78.2%以上,调撤率最高的法官达到98.9%,案结事了率达100%。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70多场,进企业、学校讲法50多次,开办社区百姓法律课堂32个,授课96次,受到法律教育的居民和学生达5000多人。主动上门为18人办理了诉讼立案手续,为60多人缓、减、免诉讼费用达30000多元。

    今年7月初,为了总结经验,我们对法官“牵手”社区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回访,当院领导来到“全国先进文化社区”、“全国敬老模范社区”、“省级文明社区”曹门办事处民心社区时,社区主任、开封市人大代表尚香花对我们动情地说:“你们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方便了社区居民,解决了不少纠纷,促进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你们法官在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换来社区居民的和谐相处,居民应该感谢法官哪!”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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